在電腦城柜臺擺放7臺組裝電腦被質監(jiān)局罰款7萬元,這起備受各方關注的“國內組裝電腦第一案”又有新進展。由于不服一審維持質監(jiān)局處罰的判決,受罰商戶上訴到廣東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6月23,該案二審在廣東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本報記者現場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
律師團:一審判決漏洞百出
與一審相比,上訴人(一審原告)莫曉明(化名)的“律師團”頗受關注,其中一位律師是受廣東電腦商會之托,專程從廣州趕赴肇慶參與到這個官司。
“這不僅僅是肇慶一個商戶的事情,其背后代表的是廣東省乃至全國千千萬萬電腦商戶利益,一旦這個官司打輸了,電腦市場大批兼容機商戶將會關門歇業(yè)!贝韽V東省電腦商會的律師吳琪向記者表示。
在仔細閱讀完一審判決書后,三位律師一致表示,單從一審的判決書來看,可謂是漏洞百出。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一審判決漏掉原告的重要舉證證據,并且,沒有對被上訴人和第三人的證據進行審核認定,導致相關事實認定不清。
據上訴人莫曉明陳述,他向一審提交了補充證據共有9份,其中的第9份證據是國家認監(jiān)委對應當進行3C認證微型計算機的描述與界定,也是查清涉案7臺電腦當時的配置是否構成需3C認證的微型計算機的重要依據和證據。然而,一審判決只列了上訴人前8份補充證據,遺漏了第9份重要證據。
“一審判決沒有對被上訴人和第三人的證據進行審核,是否予以認定也沒有明確,如果是全部采納被上訴人證據的話,也應該在判決書上闡述采納的理由!蹦獣悦鞯穆蓭熈恍蹐哉J為,一審判決此舉違反了《更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72條“人民法院應當在裁判文書中闡明證據是否采納的理由”的規(guī)定。
第二,一審漏查了原告列舉的多個質監(jiān)局在本案中執(zhí)法程序的嚴重違法行為。比如,現場執(zhí)法人員和質監(jiān)局審理委員會人員是否具備執(zhí)法資格;處罰決定先于聽證告知程序做出,未聽證先處罰;未經鑒定和檢測主觀臆斷涉案物品為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界定表中列明的物品等等。
據此前莫曉明提交的監(jiān)控錄像顯示,肇慶質監(jiān)局的執(zhí)法人員中僅一人出示執(zhí)法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zhí)法人員應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既然只有一人出證,如何證明其他人員亦有執(zhí)法資格?
另外,整個處罰決定是先于聽證告知程序做出,也就是未聽證先處罰。根據《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 行政機關對適用聽證程序的行政處罰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 ,作出《聽證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堵犠C告知書》內容包括:(一)當事人的違法事實和證據;(二)行政處罰的理由、依據和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三)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及提出聽證要求的期限!
“質監(jiān)局在本案中并未向上訴人作出《聽證告知書》,而是先決定了行政處罰,再發(fā)出《行政處罰告知書》,明顯是程序違法!绷恍蹐月蓭熣f。
第三,質監(jiān)局是否有權對流通領域的經營者作出行政處罰,一審沒有認真去查實糾正反而予以維持,同樣是錯誤的。
“還遠不只這些。從法律角度上講,一審判決程序違法,認定事實錯誤,質監(jiān)局在本案中無執(zhí)法資格,屬越權執(zhí)法,造成行政處罰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法定程序,處罰結果顯失客觀、公平、公正,嚴重侵害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蹦獣悦鞯穆蓭熛蛴浾弑硎。
法庭辯論:三大問題成焦點
在庭審的法庭辯論環(huán)節(jié),雙方就3大焦點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辯。
焦點之一,質監(jiān)局是否有權對流通領域的3C認證進行執(zhí)法及處罰?
在法庭上,質監(jiān)局表示實施行政處罰依據的是《認證認可條例》。莫曉明的律師認為,該條例針對的是擅自出廠、銷售未經認證產品的生產商、進口未經認證產品的進口商和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未經認證產品的使用者,并沒有規(guī)范在流通領域銷售未經認證產品的銷售商。
另外,質監(jiān)局舉證的國家質監(jiān)局2002年實施的《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guī)定》也沒有相應細化規(guī)定,而國家質監(jiān)局2009年重新頒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guī)定》第37條,第49條,第50條對此前沒有規(guī)范的具體操作進行了規(guī)定。
莫曉明的律師表示,現在對照這幾條規(guī)定,本案的查封、處罰根本不會發(fā)生。
質監(jiān)局的解釋是,處罰發(fā)生在上述細化規(guī)定實施前,不能強求他們適用尚沒生效的法規(guī)。
莫曉明的律師認為,質監(jiān)局的解釋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實際上是為其違法行為做掩飾!氨簧显V人作為行政機關,必須在法律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活動!
“從法律的范疇說,公民的權利是‘法無禁止皆可為’,行政機關的職權則是‘法無授權不得為’。否則就是超越職權,超越職權就會侵犯公民及其它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莫曉明的律師表示,“具體到本案,被上訴人在《認證認可條例》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guī)定》都沒有具體規(guī)定的情況下,在國務院已經明確質監(jiān)部門不再具備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執(zhí)法權的情況下,自行解釋法律,將‘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從生產領域擴大到流通領域,超越職權對上訴人擺放的商品進行扣押、對上訴人的銷售行為予以處罰,實屬明顯違法,一審判決不去糾正反而予以維持,從而縱容被上訴人違法行政是極其錯誤的!
焦點之二,質監(jiān)局認定原告組裝銷售未經3C認證的計算機(電腦),理由是否充分?
莫曉明在法庭上列出了三大理由,堅持認為質監(jiān)局認定在柜臺擺放的7臺組裝電腦一定是未經3C認證,其理由不充分。
其一,質監(jiān)局未根據強“制性產品目錄”描述與界定表來分析涉案物品是否屬3C認證范圍。
莫曉明表示,根據國家認監(jiān)委發(fā)布的《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描述與界定表》,對微型計算機的描述是,必須由“四大模塊”(計算模塊、存儲模塊、供電模塊和操作系統(tǒng))組成。而質監(jiān)局發(fā)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所述“組裝計算機”不一定具備“四個模塊”,也就不一定是必須進行3C認證的“微型計算機”。
“對于這個關鍵的界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竟然在沒有‘界定’證據支持的前提下,就是憑空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認為我方的7臺‘組裝計算機’屬于必須進行3C認證(強制性認證)的‘微型計算機’,實在是荒謬。”莫曉明在法庭上說。
其二,莫曉明對涉案物品并無銷售。其律師認為,銷售是合同行為,必須有要約和承諾,而涉案物品標示牌均為配件總價格,且不含操作系統(tǒng),不屬于銷售要約,而是要約邀請,是廣告、演示,而本案中并無證據證明有消費者向上訴人發(fā)出了購買涉案物品的承諾,即上訴人并無對涉案物品完成銷售。
“質監(jiān)局在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銷售了涉案物品的情形下,仍然主觀臆斷為銷售行為,實屬荒唐!蹦獣悦鞯穆蓭煆娬{,上訴人組裝配件的行為并不違法,上訴人將配件組裝后放在營業(yè)場所也不違法。
質監(jiān)局認為,在銷售現場進行演示,而且還貼有價格標識,本身就是銷售行為。
焦點之三,5-20萬元的罰款究竟是針對生產企業(yè)還是電腦城的個體戶?
“國內組裝電腦第一案”之所以在業(yè)界引發(fā)強烈反響,與質監(jiān)局開出的7萬元天價罰單相關。業(yè)界一致的疑問是:總價值不到1萬5千元的7臺組裝電腦,何以被罰7萬元?
在法庭上,莫曉明表示,在現在競爭激烈的電腦市場,組裝電腦的利潤不到50元/臺,就算7臺組裝電腦全部銷售完成,其總利潤在300元左右。而質監(jiān)局不論青紅皂白開出7萬元罰單,這對于一個在電腦城的個體經銷商而言,顯然無法接受。
莫曉明在法庭上堅持,從國家頒布的《認證認可條例》可以明確認定,5-20萬元的罰款是針對生產企業(yè),并非針對流通領域的個體商戶。
而質監(jiān)局卻認為,《認證認可條例》的處罰規(guī)定,不僅僅是針對生產企業(yè),還包括市場上的銷售行為。
莫曉明在法庭上請求,希望法院能向制定3C認證的國家相關部門予以證實,5-20萬元的罰款,究竟是針對生產企業(yè)還是電腦城的個體商戶。
6月23的二審庭審并未當庭宣判。
■旁白
各方評論
DIY裝機商:“肇慶質監(jiān)局難逃其責”
記者在肇慶更大的電腦城--新天寧電腦城實地調查采訪,有多達9成以上的商戶表示對組裝電腦的3C認證并不知情。
“肇慶的這個案件發(fā)生之前,我們根本不知道組裝電腦還要3C認證。以前只聽到過網吧大批量使用無3C認證的組裝電腦受罰事件,而對于電腦城的個體經銷商所銷售的組裝電腦也要3C認證,從來沒聽說過!币晃焕吓茢機商向記者表示。
多達9成以上受訪商戶對組裝電腦的3C認證并不知情,他們表示,此前肇慶質監(jiān)局從未就3C認證的政策進行過相關的宣傳、培訓和執(zhí)法檢查。因此,在得知7萬元的天價罰單后,商戶們普遍感到“震驚”之余,不禁發(fā)出疑問:作為6年前的頒發(fā)的3C認證條例,幾乎所有的商戶不知情,肇慶質監(jiān)局亦難逃其責。
至今仍令不少商戶感到不滿的是,7臺電腦總價值1萬5千元,就算商戶真的違規(guī),質監(jiān)局應本著責令改正、下不違例的執(zhí)法態(tài)度,而適當的罰款也可以接受。“但是7萬元的天價罰單,令一個普通人都覺得質監(jiān)局專為罰款而罰款!币晃粩機商稱。
廣東省電腦商會:請給DIY商戶一條生路
“國內組裝電腦第一案”在南方電腦市場引起強烈反響,廣東省電腦商會會長陳芝華認為“這是事關中小IT企業(yè)生存的大事”。
陳芝華表示,他在電腦商圈20余年,還是頭一次遇到這樣的怪事!拔覀冋谑占鞣矫娴囊庖姾徒ㄗh,反饋到更高的部門!标愔トA向記者表示,“廣東省電腦商會更近一直在關注中小IT企業(yè)的生存困境,而肇慶這起事件更是引發(fā)我們對中小IT企業(yè)未來生存的擔憂。”
據來自廣東省電腦商會的一份統(tǒng)計數據顯示,從去年以來,受金融危機等各種不利因素影響,本地的中小IT企業(yè)整體信心在大幅下滑。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作為廣州的IT商圈--天河區(qū)的各大電腦賣場,人流量明顯減少,商品銷量也明顯下降。來自廣東省電腦商會的一項調查亦顯示,自去年至今,廣東電腦市場已有近4成的中小IT商戶因無力支撐而不得不退出市場,這其中,以DIY為主導的攢機商占相當大的比例。
具體到肇慶質監(jiān)局天價罰單事件,陳芝華認為,組裝電腦在國內市場上普及的范圍廣,涉入程度深,但其合法性如何認定卻一直是3C認證領域的灰色地帶。“我們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在執(zhí)法時能夠考慮國情和行情,在不危及國家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給IT中小企業(yè)、個體經營者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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